浙江大学第二医院  皮肤科

Department of Dermatology, the Second Hospit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详细内容

评价 TLL-018 治疗慢性自发性中重度荨麻疹受试者安全性与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平行对照、多中心 Ib 期临床研究

入选标准

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研究:

1. 患者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18 ≤年龄≤70 岁,男女均可;

3. 符合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的诊断标准,且筛选前 CSU 病程 6 个月 (定义为研究者根据所有现有支持性记录确定的 CSU 发病)。

4. 既往抗组胺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的 CSU,定义为:筛选前经过中国荨麻疹诊疗指南(2018 版)中慢性荨麻疹的二线治疗方案仍然无法有效控制病情,包括将抗组胺药加量至常规剂量的 2~4 倍;或更换抗组胺药品种;或联合抗组胺药治疗。

5. 在随机化(第 1 天)前 7 天内 UAS716

6. 受试者需使用抗组胺药物,且在随机前保持剂量稳定至少 28 天。

7. 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方案在研究期间完成荨麻疹患者每日症状评分(详见附录 3);受试者在随机化前 7 天内不得缺失超过一次荨麻疹患者每日症状评分。

8. 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WOCBP),则应非孕期或哺乳期,进行妊娠检测 (如基于 HCG β亚单位的检测)、采用高效的避孕方法,并仅在确认月经期后进入试验,且受试者以及他们的伴侣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接受试验用药品后至少 6 个月内自愿采取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措施(详见附录 1)。

9.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骨髓:血常规结果示血红蛋白100g/L,血小板100×109 /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L

肝脏:血清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 1.5 倍正常值上限;

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

凝血功能[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均≤正常值上限;

心脏超声示左室射血分数大于 50%

排除标准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受试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1. 受试者符合慢性自发性荨麻疹的诊断标准但同时伴随以下疾病的不能入组:

存在严重的、进展的或不可控制的肾脏、肝脏、血液、胃肠、肺、心血管、神经或脑疾病症状。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会使患者置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

明确定义的除 CSU 之外的慢性荨麻疹基础病因。例如诱导性荨麻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荨麻疹、冷接触性荨麻疹、热接触性荨麻疹、延迟压力性荨麻疹、日光性荨麻疹、振动性血管性水肿、胆碱能性荨麻疹、水源性荨麻疹、接触性荨麻疹等;

伴有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症状的其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荨麻疹血管炎、色素性荨麻疹、多形性红斑、肥大细胞增多症、遗传性荨麻疹或药物诱发性荨麻疹、遗传性或获得性血管性水肿等;

患有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判断的其他慢性瘙痒性皮肤病,例如银屑病、特应性皮炎、大疱性类天疱疮、疱疹样皮炎、老年性皮肤瘙痒症等;

在过去 5 年内有任何器官系统的恶性肿瘤史,但除外经过适当治疗或切除的非转移性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宫颈癌原位癌,且无复发迹象;

既往有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病史(包括且不限于 EB 病毒相关的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淋巴瘤、白血病等);或有符合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

筛选前 6 个月内心脑血管意外病史,包括且不限于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脑出血、脑梗塞等;

筛选前 2 年内有确诊的深静脉血栓形成或动脉血栓栓塞病史;或当前有静脉血栓栓塞或动脉血栓形成高危因素(例如筛选前 12 周内进行制动)、血栓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或遗传性抗凝血酶 III、蛋白 C、蛋白 S 缺乏或抗磷脂抗体综合征);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病史;

筛选前 1 年内有带状疱疹病史的受试者;有复发性(不限时间)带状疱疹或者播散性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即使只有 1 次)病史的受试者;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检测呈阳性。乙型肝炎检验结果阳性定义: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HBsAg 虽然呈阴性,但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并且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阳性或超出正常值上限。

在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患有任何严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细菌、真菌、病毒或寄生虫等),需静脉抗感染治疗或因感染导致住院;或存在其他任何活动性或近期感染且研究者认为这些感染会对参与研究的患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结核病相关排除标准:

筛选时受试者病史、症状及相关检查结果(如 T-spot 试验、胸部 X 片或 CT)提示患有活动性或隐匿性结核;

2. 受试者既往治疗用药或手术,有如下情况不能入组:

随机前 2 周内接受过 JAK 抑制剂治疗(如托法替布、巴瑞替尼、芦可替尼等);

随机前 4 周内或少于 5 个消除半衰期内接受任何试验药物者(选时间最长者);

随机前 4 个月内使用奥马珠单抗治疗;

随机前 3 个月内或 5 个消除半衰期内使用其他生物制剂(选时间最长者);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了免疫抑制/调节药物治疗,例如全身皮质类固醇、环孢素、雷公藤片、雷公藤多甙片、甲氨蝶呤、吗替麦考酚酯、硫唑嘌呤、他克莫司、氨苯砜、柳氮磺吡啶和羟氯喹等;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了说明书或处方明确可以治疗荨麻疹的中药或中成药;

随机前 2 周内接受了 CSU 的局部治疗或光疗治疗;

随机前 4 周内经历过重大手术,或预期在入组后接受重大手术治疗;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活疫苗的受试者;

3. 对试验用药品有任何成分过敏者;

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合适参与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形或状况。


seo seo